安全控制要点

安全控制要点

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电梯,必须是通过省、市、自治区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。

在施工电梯周围5m内,不得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,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开槽。 电梯2.5m范围内应搭坚固的防护棚。

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、横竖支撑和楼层站台,牵拉悬挂脚手架、施工管道、绳缆、标语旗帜及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。

司机必须身体健康,并且经过***培训,并经考核合格,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操作合格证后,方可独立操作。

经常检查基础是否完好,是否有下沉现象,检查导轨架的垂直度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,说明书无规定的就按80m高度≤25mm,100m高度≤35mm检查。

检查各限位安全装置情况,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m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,然后继续上行试验楼层站台,防护门,上限位和前、后门限位,并观察运转情况,确认正常后,方可正式投产。

若载运熔化沥青、剧毒物品、强酸、溶液、笨重构件、易燃物品和其他特殊材料时,必须由技术部门会同安全、机务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向操作人员交底后方可载运。

运载货物应做到均匀分布,防止偏载,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。

运行到上下尽端时,不准以限位停车(检查除外)。

10 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: 天气恶劣,如雷雨、6级以上大风、大雾、导轨结冰等情况; 灯光不明,信号不清; 机械发生故障,未彻底排除; 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。